四平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公开系统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本级权责清单
事项名称(主项): 对指使、纵容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处罚
基本编码(主项): 基本编码(子项):
实施主体: 四平市公安局 行使层级: 市级、县级
事项类别: 行政处罚

对指使、纵容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处罚


设定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五条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责任事项

1.受案责任: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一份附卷。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适用第一款的规定。 2.调查责任:在调查取证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表明执法身份。进行调查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并制作笔录。听取申辩或者举行听证。认定并告知违法事实。说明处罚依据。依法交代权利并听取意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3.审查责任:由不实施调查任务承担行政处罚的单位内部法制机构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提出是否给予处罚和给予何种处罚的意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等。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定决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情况、当事人陈述或者申辩等听证容内。"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当人事自觉履行。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8年11月25日公安部令第149号)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应当立即调查处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 (二)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 (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对口头告知内容有异议或者不能当场判断的,应当书面告知,但因没有联系方式、身份不明等客观原因无法书面告知的除外。 在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适用前款规定。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8年11月25日公安部令第149号)第四十九条,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8年11月25日公安部令第149号)第一百六十七条,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单位违法的,应当告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 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笔录形式告知。 4.依照本规定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不履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告知程序。第一百六十九条,违法嫌疑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对违法嫌疑人提出的新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公安机关应当进行复核。 公安机关不得因违法嫌疑人申辩而加重处罚。第二百二十五,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罚款不因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而暂缓执行。第一百三十二条,对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案件,办案部门在提出处罚意见后,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和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第一百三十三条,违法嫌疑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申请。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安机关收到听证申请后,应当在二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认为听证申请人的要求不符合听证条件,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制作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告知听证申请人。逾期不通知听证申请人的,视为受理。第一百三十六条,公安机关受理听证后,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通知书送达听证申请人,并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其他听证参加人。第一百三十七条,听证应当在公安机关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举行。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行政案件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5-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五条、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一)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的;(二)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奖品,或者回购奖品的。5-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6.《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8年11月25日公安部令第149号)第三十五条,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法律文书送达的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违法行为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第三十六条,送达法律文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依照简易程序作出当场处罚决定的,应当将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并由被处罚人在备案的决定书上签名或者捺指印;被处罚人拒绝的,由办案人民警察在备案的决定书上注明; (二)除本款第一项规定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其他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理人,并由被处理人在附卷的决定书上签名或者捺指印,即为送达;被处理人拒绝的,由办案人民警察在附卷的决定书上注明;被处理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的七日内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应当在二日内送达。 送达法律文书应当首先采取直接送达方式,交给受送达人本人;受送达人不在的,可以交付其成年家属、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或者其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代收。受送达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和捺指印的,送达人可以邀请其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也可以对拒收情况进行录音录像,把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在附卷的法律文书上注明拒绝的事由、送达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捺指印,即视为送达。 无法直接送达的,委托其他公安机关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经受送达人同意,可以采用传真、互联网通讯工具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 经采取上述送达方式仍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的范围和方式应当便于公民知晓,公告期限不得少于六十日。; 7.《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8年11月25日公安部令第149号)第一百九十八条,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后,被处理人应当在行政处理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逾期不履行的,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一百九十九条,被处理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备注

市本级权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