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公开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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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主项): 房屋交易资金监管
基本编码(主项): 001017004000 基本编码(子项):
实施主体: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市级,县级
事项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房屋交易资金监管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备注

市本级权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