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市高斯达纳米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国土资东执罚[2018]12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市高斯达纳米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0723143072K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王志平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占地
违法事实:
2016年5月,该单位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院内空闲地建设车间仓库等,占地面积7425.5平方米,地类为国有建设用地,符合四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了《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属于违法占地。
处罚依据:
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22276元
罚款金额(万元): 2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15
处罚有效期: 2019/08/15
公示截止期: N/A
处罚机关: 四平市国土资源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