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市宏宇装饰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国土资东执罚[2018]14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市宏宇装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957645711882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朱立峰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占地
违法事实:
2012年6月,该单位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铁东区山门镇山门村集体土地建设办公楼,占地面积1234平方米,地类为集体建设用地,符合四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规定,属于违法占地。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17
处罚有效期: 2019/11/17
公示截止期: 2019/11/17
处罚机关: 四平市国土资源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