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市汇发经贸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自然资东执罚【2019】9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市汇发经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0668784490P
工商注册号: 91220300668784490P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许春苗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占地
违法事实:
2017年4月申请叶赫满族镇政府并征用张家村土地扩建粮食仓储平房仓项目,2018年4月,在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占地建设烘干塔,建筑占地面积5336平方米,现已建成。地类为一般耕地,符合四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并处罚款,按违法占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5元罚款,计26680元
罚款金额(万元): 2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07
处罚有效期: 2020/06/07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