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吉林省巨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住建罚字【2019】18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吉林省巨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0124872062N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乔兴生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根据:第六十条(二)款分项、分部工程未经验收合格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处以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及吉林省住建厅自由裁量权的规定。
违法事实:
吉林省巨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你单位承建的紫薇公馆 D 区的 11#楼分部工程未经验收合格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违反了:《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根据:第六十条(二)款分项、分部工程未经验收合格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处以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及吉林省住建厅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处罚:责令你单位对分部工程重新验收,对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部位进行处理。处 1万元人民币罚款。
处罚依据:
根据《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第六十条(二)款分项、分部工程未经验收合格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你单位对分部工程重新验收,对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部位进行处理,处以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04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N/A
处罚机关: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