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市久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自然资东执罚【2019】15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市久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067333331XE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于洪理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用地
违法事实:
四平市久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在没有办理供地手续情况下占用四平市方向机械有限公司东侧地块开发建设翰林学府项目,建设占地面积9936平方米,地类为城市132平方米,村庄9127平方米、农村道路677平方米,现已建成。符合四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了《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涉嫌构成违法用地。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1、责令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罚款:计人民币49680元(9936m2×5元/m2)。
罚款金额(万元): 4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13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