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市兴鉴丰粮食仓储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自然资东执罚【2019】11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市兴鉴丰粮食仓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05846091693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赵长伟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违法事实:
四平市兴鉴丰粮食仓储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占用铁东区叶赫满族镇板仓村土地,建四平市兴鉴丰粮食仓储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占地面积14629平方米,现已建成。地类为采矿用地、河流水面、村庄、一般耕地,符合四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1、责令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并处罚款,共计:人民币96950元。其中一般耕地部分按违法占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计:人民币47600元(4760m2×10元/m2),采矿用地、河流水面、村庄部分按违法占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5元罚款,计:人民币49350元(9870m2×5元/m2)。
罚款金额(万元): 4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26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N/A
处罚机关: 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