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中国电建集团四平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安监罚〔2019〕JC009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国电建集团四平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012489806X5
工商注册号: 9122030012489806X5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胡宝权(现场管理人员)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
违法事实:
特种作业人员(焊工)张健、代有义、刘连杰、唐喜春、宋阳、赵桂金、陈云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安全培训试卷未标明时间,未判分数。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第四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人民币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3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19
处罚有效期: 2020/08/18
公示截止期: N/A
处罚机关: 四平市应急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