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康隆大药房连锁吉林省有限公司梨树利群店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2019〕17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康隆大药房连锁吉林省有限公司梨树利群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22316621663M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周小立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违法事实:
2019年4月10日,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康隆大药房连锁吉林省有限公司梨树利群店不能提供经营的药品尿毒清颗粒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和票据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780元;2、没收违法所得52元。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N/A
处罚机关: 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