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康隆大药房连锁吉林省有限公司梨树郭家店安康店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2019〕31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康隆大药房连锁吉林省有限公司梨树郭家店安康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22MA0Y36J011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卢显春
违法行为类型: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2019年6月24日,执法人员在康隆大药房连锁吉林省有限公司梨树郭家店安康店监督检查中发现该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2019年7月1日前改正,当场给予警告。2019年7月5日,执法人员在对该药店依法复查发现该药店仍未完全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该药店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5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0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N/A
处罚机关: 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