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梨树县春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梨国土资执罚〔2018〕32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梨树县春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220322589480712N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春雨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违法事实:
2017年7月份在沈洋镇前太平村四社、隆雨葡萄园内占用土地建房,占地面积401.16平方米,用于隆雨葡萄园办公和招待,地类为林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二)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15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处以罚款2005.80元(401.16平方米×5元/平方米)。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04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梨树县国土资源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