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吉林百通供热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公城罚字【2019】第(0007)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吉林百通供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81664254847C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许文生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违法事实:
吉林百通供热有限公司未将事故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未向从业人员通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给予3万元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吉林百通供热有限公司未将事故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未向从业人员通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给予3万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3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2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公主岭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