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公主岭市征达清洁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公城罚字【2019】第(0009)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公主岭市征达清洁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81307810358U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董丽娜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违法事实:
公主岭市征达清洁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给予5000元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公主岭市征达清洁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给予5000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03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公主岭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