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吉林省宏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伊)应急罚[监察二]2019-017-01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吉林省宏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23MA15A58E7C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张军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违法事实:
2019年9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李丹、佟子琪、吕力对吉林省宏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进行隐患排查时发现;该公司从业人员(徐江、徐晓龙)在高空作业时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绳),上岗作业
处罚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决定给与你(单位)作出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1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0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19/12/31
处罚机关: 伊通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