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虹桥苯板制造厂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伊环罚[2019】4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虹桥苯板制造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220323MA157BFM7C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陈桂兰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
违法事实:
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7
处罚有效期: 2020/08/27
公示截止期: 2024/08/27
处罚机关: 伊通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