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双辽绿洲大厦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双)安监罚【2019】监察1-4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双辽绿洲大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82664275023M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夏纯武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违法事实:
双辽绿洲大厦有限公司1.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双辽绿洲大厦有限公司1.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3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双辽市应急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