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双辽市金华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双)安监罚【2019】监察1-5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双辽市金华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82764574856B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戴金华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违法事实:
双辽市金华木业有限责任公司1.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双辽市金华木业有限责任公司1.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处以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2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06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双辽市应急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