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双辽市辽河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双)安监罚【2019】监察1-8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双辽市辽河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82786813547Y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王维岐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违法事实:
双辽市辽河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未定期进行应急演练2.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且向从业人员通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第六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第六项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双辽市辽河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未定期进行应急演练2.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且向从业人员通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第六项之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5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0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双辽市应急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