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英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孟家岭四台子分店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梨市监罚字【2019】62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英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孟家岭四台子分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22MA0Y3U5J3P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刘子壮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三)项
违法事实:
2019年11月7日,执法人员在四平英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孟家岭四台子分店监督检查中发现:在该药店营业室柜台和货架上发现有已经超过有效期的六经头痛片等7个品种药品。当事人能提供上述药品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药品注册批件及检验报告书。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销售的劣药,并处违法销售的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罚款864元.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0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