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英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榆树台分店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梨市监罚字【2019】63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英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榆树台分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22MA0Y3U3X5X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高俊福
违法行为类型: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2019年10月29日,执法人员在四平英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榆树台分店监督检查中发现该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及销售药品未开具销售凭证,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2019年11月6日前改正,当场给予警告。2019年11月12日,执法人员在对该药店依法复查发现该药店仍未完全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及销售药品未开具销售凭证。
处罚依据: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7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0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