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双)安监罚【2019】监察1-3号 |
| 对象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3827593162460 |
| 工商注册号: |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税务登记号: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孔令冉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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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事实: | 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1.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2.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且向从业人员通报3.未定期组织演练4.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1.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2.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且向从业人员通报3.未定期组织演练4.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之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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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款金额(万元): | 8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5/27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99/12/31 |
| 处罚机关: | 双辽市应急管理局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