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双)安监罚【2019】监察1-3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827593162460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孔令冉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违法事实:
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1.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2.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且向从业人员通报3.未定期组织演练4.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1.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2.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且向从业人员通报3.未定期组织演练4.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之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8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双辽市应急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