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市科达网络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吉四)版罚字〔2019〕第F-000001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市科达网络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0691018188X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徐艳玲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
违法事实:
2019年8月15日10时10分至2018年8月15日10时30分,四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执法人员王淼(220304427)、孙大宇(220304299)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四平市铁东区中央东路北十一马路西的四平市科达网络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其收银台使用的电脑系统的ID为:00426-292-0000007-85680该场所负责人无法提供该产品的软件授权书或许可。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1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5
处罚有效期: 2020/11/25
公示截止期: 2024/11/25
处罚机关: 四平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