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市永顺大药房有限公司梨树林海靠山店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2019〕3001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市永顺大药房有限公司梨树林海靠山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22MA0Y3BCD73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双雨寒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 四十八 条第 一 款:第三款第(三)项。
违法事实:
我局接到四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科关于2018稽-13号(市抽不合格)检验报告承办单。立即开展调查。经查四平市永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梨树林海靠山店销售的“锁阳”,经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其性状不符合规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 四十八 条第 一 款:第三款第(三)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 七十 三 条的规定。 应予处罚。
处罚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 七十 三 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叁佰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1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