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市济仁大药房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2019〕3002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市济仁大药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96MA14YNNK06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崔山佰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 四十九 条第 一 款第三款、第(六)项。
违法事实:
2018年12月18日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四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分局的案件移送书(四新食药监药案移{2018}001号),我局立案调查,经查四平市济仁大药房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4日从公主岭市北方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购入中药饮片“没药”经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查项(酸不溶性灰分)不符合规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 四十九 条第 一 款第三款、第(六)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 七十 四 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 七十 四 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壹拾元整;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罚款贰佰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24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