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市众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榆树台新益分店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20200000152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市众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榆树台新益分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22MA0Y3F1289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赵毅夫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内容:
警告。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07
处罚有效期: 2025/03/06
公示截止期: 2021/03/06
处罚机关: 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