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市众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林海惠民医药分店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20200000161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市众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林海惠民医药分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22MA0Y3EE794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许义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未经批准变更注册地址。
违法事实:
2020年4月3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四平市众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林海惠民医药分店实际经营地址与《药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的注册地址不符。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内容:
警告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03
处罚有效期: 2025/04/02
公示截止期: 2021/04/02
处罚机关: 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