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双辽市一德大药房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双 市监 处 字〔 2019-20 〕32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双辽市一德大药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82MA0Y5Q7U6C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高波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
违法事实:
2019年9月9日,根据吉林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要求,我们执法人员会同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向消费者提供的白色可降解塑料袋和透明可降解塑料袋两种塑料制品进行抽检。9月30日,经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检验,当事人向消费者提供的上述两款塑料袋为不可降解的不合格产品。2019年11月18日,我们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在法定复检期内未提出异议,也没有申请复检。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吉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44号)第四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吉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44号)第十一条(三)款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0.05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7
处罚有效期: 2021/04/27
公示截止期: 2025/04/27
处罚机关: 双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