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梨树县大顶山鑫隆矿产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应急罚字【2020】ZF007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梨树县大顶山鑫隆矿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22753641814H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闫新杰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
违法事实:
没有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未组织审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实际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
处罚依据: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2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12
处罚有效期: 2021/05/12
公示截止期: 2025/05/12
处罚机关: 四平市应急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