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双辽市辽北分店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双市监处字[2020]036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双辽市辽北分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82MA170MHT00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王华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违法
违法事实:
2020年5月7日下午,严女士来我局举报称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双辽市辽北分店未凭处方的情况下销售了处方药“盐酸左氧氟沙星片”和“阿司匹林肠溶片”各1盒,经查,该药店在2020年4月15日至5月8日期间,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2020年4月13日,我局已对该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给予警告的处罚;
处罚依据: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01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9
处罚有效期: 2021/05/29
公示截止期: 2025/05/29
处罚机关: 双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