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市铁东区许国秀西医妇科诊所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卫医罚字【2020】G002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市铁东区许国秀西医妇科诊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220303MA1545LD95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许国秀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八条
违法事实:
2020年4月26日,四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督员对四平市铁东区许国秀西医妇科诊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一是该诊所房间正在改造不适合开展诊疗活动,医生张春艳正在为一名患者做妇科内诊检查。且给患者兑药输液治疗。处置室未进行紫外线消毒,无消毒记录。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得规定。二是该诊所房间正在改造,处置室内堆放的纸壳箱内装有老板牌家用燃气灶,还有10包地砖。处置室无紫外线灯,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第八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1、处置室无紫外线消毒灯,没有消毒记录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2、诊所房间环境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开展妇科诊疗活动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合并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