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吉林省启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市监行处字〔2020〕44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吉林省启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3MA147ML71H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杨帆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违法事实:
吉林省启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改变了经营场所和库房地址,改变经营场所和库房地址后并未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在改变经营场所后存在经营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许可事项变更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中涉及变更内容的有关资料。”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库房地址、扩大经营范围或者擅自设立库房的。”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150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16
处罚有效期: 2021/04/21
公示截止期: 2025/04/20
处罚机关: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