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市新月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应急罚字[2020]ZF002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市新月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0124950841K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王冬梅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行政违法
违法事实:
未组织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未建立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台账且无维修保养记录,未按规定编制应急预案,未进行评审,未制定2020年应急演练计划,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处罚依据: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五条第六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1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6
处罚有效期: 2021/06/16
公示截止期: 2025/06/16
处罚机关: 四平市应急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