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市铁东区刘洪义西医内科诊所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卫医罚字【2020】G006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市铁东区刘洪义西医内科诊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220303MA14B0YT6H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刘洪义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违法事实:
2020年5月29日,四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督员对四平市铁东区刘洪义西医内科诊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诊所空气、地面、台面未进行消毒,无消毒记录,诊所有一名男性患者正在接受静点输液。
处罚依据: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