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吉林省岭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伊)应急罚[监察二]2019-015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吉林省岭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81339885880F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明慧宇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
2019年7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李丹、佟子琪、吕力对吉林省岭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进行隐患排查时发现:该公司未为从业人员(吴英)发放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作出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2019年7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李丹、佟子琪、吕力对吉林省岭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进行隐患排查时发现:该公司未为从业人员(吴英)发放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作出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1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19/11/12
处罚机关: 伊通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