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绿泽食品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市监行处字〔2019〕105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绿泽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94664271807W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贺晓明
违法行为类型:
其它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
违法事实:
2019年7月11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天津市北辰区贵学便利店经营标称四平绿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批次为2019-06-29,规格型号为70g/袋的康乐老冰棍进行了抽样检验,经天津市食品安全监测技术研究院检测,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公司生产大肠菌群项目超标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建议立案处罚。
处罚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168.30元,罚款70,000.00元,合计罚没款70,168.30元
罚款金额(万元): 7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31
处罚有效期: 2020/12/31
公示截止期: 2021/02/11
处罚机关: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