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市众合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众诚分店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卫医罚字〔2019〕G012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市众合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众诚分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0MA0Y4F3W1M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刘爽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违法事实:
四平市众合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众诚分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中医诊疗活动
处罚依据: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1、没收医疗器械血压计一台、听诊器一台;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23
处罚有效期: 2020/09/23
公示截止期: 2020/09/23
处罚机关: 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