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双辽市顺达加油站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双市监处字 【2020】035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双辽市顺达加油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82MA17F19QXX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班兴旺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违法
违法事实:
当事人班兴旺在东明镇从事经营的双辽市顺达加油站,涉嫌营业执照出租、出借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的规定,以构成违法行为。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1.6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1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1
处罚有效期: 2021/04/21
公示截止期: 2025/04/21
处罚机关: 双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