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四市监行处字〔2019〕43号 |
| 对象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四平市爱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302MA1746HD82 |
| 工商注册号: |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税务登记号: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于延波 |
| 违法行为类型: |
涉嫌未经登记冒用有限公司分公司名义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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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事实: | 2019年7月2日,我局在对四平市爱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使用郑州就好医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名义进行宣传和经营,该公司对来公司体验的消费者每体验二次就赠送一张礼品券,该礼品券标注有郑州就好医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字样,经过对当事人询问和调查,该分公司登记信息没有,该当事人也没有办理过分公司的登记,该公司主要通过体验等方法销售场能电脑治疗仪,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10日现在主要是前期体验期间,并没有开始销售。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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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款金额(万元): | 0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22 |
| 处罚有效期: | 2020/08/22 |
| 公示截止期: | 2020/08/22 |
| 处罚机关: |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