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市老城加油加气站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市监行罚〔2019〕47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市老城加油加气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3072298096F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刘晓霜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经检定不合格计量器具
违法事实:
2019年8月26日,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稽查分局行政执法人员和四平市计量检定测试所检定人员对四平市老城加油加气站进行检查,检定人员对该站1#汽油加油机进行现场检定,检定结果为其结算值与实际值不符,超出国家规定允许误差,经检定不合格
处罚依据:
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叁万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3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12
处罚有效期: 2020/09/12
公示截止期: 2020/09/12
处罚机关: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