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吉林中源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叶赫加油站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市监行罚〔2019〕27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吉林中源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叶赫加油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0MA145CXY0D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吴立勇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不合格油品
违法事实:
2019年5月29日,我分局接到群众的举报,(村民王亮在叶赫加油站加油感觉油不抗烧)。2019年5月30日,我分局行政执法人员和吉林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人员褚怀庚、刘晓宇联合对吉林中源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叶赫加油站销售的0#车用柴油进行抽样,并委托吉林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检验,检验结论:该产品按GB19147-2016标准检验,所检项目闪点不合格(该产品不合格)。
处罚依据: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依据该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一、处以货值金额15946.00元1倍的罚款15946.00元; 二、没收违法所得208.25元;
罚款金额(万元): 1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31
处罚有效期: 2020/07/31
公示截止期: 2020/07/31
处罚机关: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