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双辽市智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双自然资执罚【2019】053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双辽市智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82MA14UGNX67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杨志达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违法事实:
双辽市智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未经批准,擅自在双辽市柳条乡大白村占用未利用地建设年产5万吨有机肥项目,占地面积为5744平方米,该项目所占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此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涉嫌非法占用土地。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吉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1、限双辽市智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7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并处罚款:按每平方米1元标准处以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09
处罚有效期: 2020/08/08
公示截止期: 2020/10/08
处罚机关: 双辽市自然资源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