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双辽市茂林镇红岗村村民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双自然资执罚﹝2019﹞19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双辽市茂林镇红岗村村民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42203823399695668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张永忱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违法事实:
双辽市茂林镇红岗村村民委员会于2018年6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双辽市茂林镇红岗村八付屯服茂公路西侧耕地和建设用地建文化广场,耕地面积946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765平方米,耕地不符合规划,建设用地符合规划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第1款、《吉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双辽市茂林镇红岗村村民委员会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限期15日内拆除在违法占用的946平方米耕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9098元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05
处罚有效期: 2020/02/04
公示截止期: 2020/04/04
处罚机关: 双辽市自然资源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