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伊通满族自治县吉兴矿业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伊林罚书字﹝2021﹞第007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伊通满族自治县吉兴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23MA0Y4LPD29
工商注册号: 91220323MA0Y4LPD29
组织机构代码: G10220323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冯辉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违法事实:
该公司于2019年5月,在伊通县景台镇吉兴矿业有限公司西南山石人背,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擅自采挖山皮石面积3105平方米,用于做安全生产梯形作业面,致使林地地表植被全部被破坏。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罚款55950元。
罚款金额(万元): 5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3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04/30
处罚机关: 伊通满族自治县林业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