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四一税稽罚〔2019〕10005号 |
| 对象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吉林省易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300MA14068G0M |
| 工商注册号: |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税务登记号: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王刚 |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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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事实: | 1.印花税方面:该公司2017年1月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2.账簿设置方面:该公司未按规定设置账簿。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款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及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吉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第二款“违反账簿凭证管理类(一)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2.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未在限改期限内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对你单位未缴纳的印花税的违法行为处以一倍罚款5.00元;未按规定设置账簿处罚款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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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款金额(万元): | 0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06 |
| 处罚有效期: | 2019/09/06 |
| 公示截止期: | 2020/09/06 |
| 处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