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双辽市宇盛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一税稽罚〔2019〕10006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双辽市宇盛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826733008338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兰凤仪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1.2011年,该单位参与了四平大禹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大禹加州湾项目的拆迁,并于2011年5月取得应税收入500 000.00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 该单位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核定征收。2011年,该单位参与了四平大禹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大禹加州湾项目的拆迁,并于2011年5月取得应税收入500 000.00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3、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帐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
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第六十三条及《吉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5号)第二项第四款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第六十条第(二)项及《吉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5号)第二项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1、对你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定性为偷税,并处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金额为15 630.00元,其中:营业税罚款金额为9 000.00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金额为630.00元,企业所得税罚款金额6 000.00元。2、对你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帐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由处1000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21
处罚有效期: 2019/10/21
公示截止期: 2020/10/21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