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市宏野公路客运有限公司双辽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吉双交执法罚〔2021〕22038200030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市宏野公路客运有限公司双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82125113850J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闫文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案件
违法事实:
10时00分49秒,你公司车牌号码为吉C69239号客车,由你公司司机驾驶从双辽市运载乘客至长春市。该车售票员王彬彬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该行为严重扰乱运输市场秩序。证据有:《四平地区“两客一危”车辆抽查问题汇总》、《现场笔录》、《勘验(检查)笔录》、《当事人询问笔录》、《机动车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证据由你签字确认。本案调查中,当事人对本机构认定的事实无异议。本机构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及当事人积极配合查处违法行为,属于从轻处罚情节进行了核实,情况属实予以采纳。
处罚依据: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罚款2千元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9
处罚有效期: 2022/03/19
公示截止期: 2022/03/19
处罚机关: 双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