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辽宁物化天宝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吉双交执法罚〔2021〕22038200129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辽宁物化天宝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904MA0YH1214H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兰光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案件
违法事实:
2021年05月05日14时00分00秒双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姜晓威、赵勇,在双辽市双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行稽查任务时,发现魏建中驾驶牵引车号为:吉C4H308,挂车号为:辽JC640挂、从事道路运输业务活动,执法人员表明了身份,出示了执法证件,进行了检查。司机在现场协助检查。检查发现:机动车行驶证载明车辆所有人为辽宁物化天宝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司机身份证记载姓名为魏建中被委托人、身份证号:220381198612074839、住址是吉林省公主岭市桑树台镇东桑树台村四组、电话15586429608。司机与车主为雇佣关系。对违章车辆拍摄了相片,提取了当事人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信息。证据有:《现场笔录》、《勘验笔录》、《当事人询问笔录》、《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上岗证》复印件,违章现场相片资料。上述证据均由你提供并签字确认。本案调查中,你对本机构认定的事实无异议。你积极配合调查,属于从轻处罚情节,情况属实予以采纳。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罚款伍仟元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06
处罚有效期: 2022/05/06
公示截止期: 2022/05/06
处罚机关: 双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