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盘锦益久储运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吉双交执法罚〔2021〕22038200123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盘锦益久储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100584163689M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郭峰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案件
违法事实:
2021年04月28日16时00分06秒,双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稽查员杜浩博、朱宏超在双辽市服先镇执行稽查任务时,发现该车运载危险货物。执法人员表明了身份,出示了执法证件,进行了检查。司机在现场协助检查。检查发现:该车车牌号为辽LB180挂、灰色、正康宏泰牌HHT9406GRY、重型罐式半挂车、道路运输证号:盘字10074261号。机动车行驶证载明车辆所有人为盘锦益久储运有限公司。司机身份证记载姓名为常宁川,身份证号:211121197805070815、住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联系电话:15142710669。司机与车主为雇佣关系。法定代表人姓名:郭峰、身份证号:211121198304080817、住址辽宁省大连市、联系电话:18342731645。被委托人姓名:金叶、身份证号:211102199410152517,住址是:辽宁省盘锦市。联系电话:13604237289。该车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运载原油货物车货总重48020吨。初步查明该车从辽宁省营口市仙人岛码头有限公司运载货物拟到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无法现场提供有效证明。涉嫌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的。执法人员对违章现场进行拍照,提取当事人身份信息和机动车行驶证信息。(以下空白)
处罚依据: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30
处罚有效期: 2022/04/30
公示截止期: 2022/04/30
处罚机关: 双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