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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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吉双交执法罚〔2021〕22038200116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秦皇岛顺鑫配货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30304MA08NPJQ17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陈立伟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案件
违法事实:
2021年04月24日12时40分00秒,双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稽查员郑春生、朱雷。在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卧虎镇执行稽查任务时,发现张玉海驾驶冀C6778挂从事道路运输业务活动,执法人员表明了身份,出示了执法证件,进行了检查。司机在现场协助检查。检查发现:该车车牌号为冀C6778挂,道路运输证号:304302851。机动车行驶证载明车辆所有人为秦皇岛顺鑫配货站,法定代表人,陈立伟。司机身份证记载姓名为张玉海、身份证号:22032419770606041X、住址是吉林双辽市、联系方式:18343468884。司机与车主为雇佣关系。冀C6778挂现场机动车与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不符,存在改装自卸行为。对违章车辆拍摄了相片,提取了当事人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信息。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5
处罚有效期: 2022/04/25
公示截止期: 2022/04/25
处罚机关: 双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备注: